浙江舟山市嵊泗县属部门部分职位2014年选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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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嵊泗县属部门部分职位2014年选调工作人员

选调职位

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公开选调条件

1.2009年4月21日以前参加工作、近四年连续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大专及以上的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选调范围。

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4月30日的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材料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经所在乡镇党委初审盖章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取消选调计划。

4.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2014年5月14日-5月15日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

笔试科目: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加分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实行加分政策:报考时任乡镇中层正职的加3分,任副职的加1.5分;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加1分/年;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上的加2分,以后每工作5年再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的加5分,获得市级以上单项表彰的加2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县级先进个人的加2分/次,当年获得同类奖项的以最高奖项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考察、公示、调动

笔试结束后,将各选调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与加分合成总分。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后,将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 (www.sdsgwy.com )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本人编制性质、各单位需求、考察结果及本人综合能力统一调配到相关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0580-5081581、508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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