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人数
本次选调人数为2名。
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身份工作人员。
选调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国际金融、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与证券、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数学、金融保险、资产评估与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投资与理财、产权交易与实务、农村合作金融、证券与期货、经济与金融、投资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不受专业限制。
(二)年龄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凡是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身份,且所在单位无服务年限要求的,可以报考。如所在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须满服务年限后才可报考。
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3月31日至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市机关行政中心1号楼5楼1516办公室),联系电话:87101080。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个人自荐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名需带材料:《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由市政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出领取准考证通知。报名人数不足 选调计划数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独立完成,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组织能力和综合知识水平。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
(五)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得分。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被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有关要求
(一)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同时,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及考试对象的监督。
(二)笔试、面试、考察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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