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1.公示时间从2014年3月25日起到2014年4月2日止,共7个工作日。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3.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 85108019, 通信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2555号;邮政编码:325016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2013年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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