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咨询员 5名
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是为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办事指南、信息查询等服务。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宁波大市户籍,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网络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4年03月27日17:00前通过网络将招聘咨询员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户证中心户籍证明)扫描件、个人简历(简历模版见附件)、工作经历证明、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证明扫描件、获奖及荣誉证书证明证件扫描件、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发送至xkxk_huang@163.com,www.sdsgwy.com 邮件主题为XX应聘XX岗位,如张三应聘咨询员岗位。
(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招聘咨询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薄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证明、获奖及荣誉证书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等相关资料到12333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环节。
(五)、政审。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
(六)、聘用。考核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从事咨询员岗位工作。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 8386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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