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也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是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和优势,培养旅游管理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的。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本科水平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专业共设置13门基本课程,总学分为67学分。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凡单科考试合格者,取得该课程学分,并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并通过相应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累计达到规定的学分,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有关规定者,可向具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本专业主考学校为广西师范大学。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能在旅游系统及有关部门独立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本专业要求应考者系统掌握旅游管理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管理与实践能力,能独立分析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四、课程设置
说明:
1、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上页表中所列的5门加考课程(符合免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考)。
2、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一般由主考学校确定;应考者也可结合工作实践自选,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和答辩。
3、各门课程的考试月份仅供参考,以自治区自考办公布的当次考试计划为准。实践性环节的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大纲和教材
本专业各门课程均由全国考委制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自学教材和统一命题考试,有关教材由广西博文图书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征订供应。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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