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海宁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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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海宁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

一、报名时间、地点

海宁市残联(海州东路79号)305办公室,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联系电话:87077630

二、招聘条件

1.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聋儿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 海宁市户籍,女性,18-40周岁(1973年3月10日至1996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招聘办法

1.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

2. 考试。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如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应招人数20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社会综合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排位在前)。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如报名人数不到应招人数20倍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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