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和条件1、政治素质高,责任心、事业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2、莲都区常住户口的公民。3、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相貌端正。4、电脑操作较熟练,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持C1及以上驾驶执照2年以上,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无主责以上交通事故记录。5、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考虑。二、招聘方式对报名的人员进行面试、测试、体检、政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前2名。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本单位编外用工待遇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莲都区办事中心2楼莲都区司法局208、209室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其它获得何种荣誉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联系电话:2278229陈女士2278222叶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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