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干部;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1979年2月24日(35周岁以下)以后出生;
4、工作满3年以上(2011年2月24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近三年内未受党政纪处分;
5、中共党员,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7日-3月5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B812室),联系电话:61882892。
2、报名办法
报名者需填写《乐清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选调办法
1、笔试。围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要测试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文字水平。考试时间:2小时。按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是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按照表现情况进行排名,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等。
4、录用。综合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经部务会研究,公示7天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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