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高,责任心、事业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2、丽水市常住户口的公民。
3、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含4.8)。
4、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招聘方式
对报名的人员进行面试、体检、政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前5名。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月平均工资2000元左右,年收入约3万元,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签),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五种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9日—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丽水市行政中心主楼一楼0114房间(花园路1号)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其它获得何种荣誉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联系电话:2090111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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