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加考通知

首页 > 

自考

 > 广东

 > 2003年1月广东省...

2003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加考通知

2003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定于11、12日两天举行,现公布本次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包括部份全国统考课程加考、小考教学班考试、开放(公开)学院省统考课程考试、面向农业部门和城镇及农村开考的各专业考试。

二、本次全国统考课程加考(课程考试安排见附件一)只接受各专业旧生报考,考点设置原则上只设在地级市所在地。须在县(或县级市)一级设立考点的,市考办应在2002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省考试中心说明理由并提出申请,省考试中心在接到申请后将于当年12月1日前批复。书面报告逾期送达者,省考试中心将视为考点设在地级市所在地。

三、小考教学班考试只接受小考专业教学班学员报考,凡未经我中心批准而自行增设新教学点、新考点的,各市考办一律不得接受报考。各主考学校办班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二,各专业的考点见附件三。

四、开放(公开)学院省统考课程考试只接受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汕头大学、湛江师范学院开放(公开)学院全日制教学班学员报考,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四。考场设在有关普通高校内。

五、面向农业部门、城镇及农村开考的八个专业,只接受农业系统在职人员,乡镇及村干部、城乡青年和有志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报考,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五。考场由地级市考办统一安排,有特殊情况的可设在经省考委批准建立的乡镇服务站内。乡镇服务站名单见附件六。

六、考虑到酒店管理(专业代号:E028000)和电气技术(专业代号:E599000)两专业办班的实际情况,本次予以安排扫尾考试。

七、本次安排考试的课程,其使用教材见粤考委[2001]15号、粤考试中心[2001]85号、粤考试中心[2002]122号和粤考委[2002]10号文件。

八、各有关单位拟定的教学计划与本次考试课程安排如有冲突,必须严格按本次考试课程安排执行。

九、本次考试考务考籍工作安排见附件七。

各市考办应认真做好本次考试的有关工作,加强考试管理,抓好考风考纪;各开放(公开)学院、小考专业教学班办班单位、乡镇服务站要教育考生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部门做好考试工作。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