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数量本次共招聘社区副职3名,社区工作者8名(男性4名,女性4名)。招聘对象和条件1、招聘对象为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户籍(以报名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3、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4、应聘社区副职的要求为中共正式党员,男性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并要求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上工作满五年且目前仍在岗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现任社区副书记(副主任)及以上职务的,不受工作年限限制,且年龄可再放宽两年。5、应聘社区工作者的要求32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报名地点: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406 (www.sdsgwy.com )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②复转军人、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请同时随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③报考本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户籍地和居住地都在该街道)的,请随带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报考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3倍的,视情相互调剂招聘职位指标数或核减招聘职位指标数,具体以补充公告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领取地点: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406。2、笔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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