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名额:4名
岗位说明:录用人员为海曙区城管执法大队编制(参公),工作岗位为南站广场区域城管执法,由海曙区南站综管办统一管理。
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热爱城管执法工作;
2、宁波市范围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
3、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现城管执法队员年龄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能适应城管执法工作。
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1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办法,报名者到海曙区南站综管办综合科(地址:海曙区南站东路16号月湖银座4楼)(www.sdsgwy.com )报名。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报名表(一式一份);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执法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同意参加笔试的通知。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名额3:1比例的,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三)笔试:笔试科目一门,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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