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3年诚聘海内外民商法学科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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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3年诚聘海内外民商法学科人才

拟诚聘人员及应聘条件(一)现职称为教授、副教授者1.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教学科研业绩突出;2.具有博士学位并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3.原则上已有在境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修或访问一年以上的教学、研究或学习经历;4.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长江学者、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不作年龄要求),且身体健康。(二)毕业三年内的博士、出站博士后、讲师者1.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在民商法及相关领域已取得独创性研究成果;2.获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具有发展潜力;3.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http://www.sdsgwy.com/。材料提供1.浙江大学教师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及现职任职证明的复印件;3.学术成果(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学术获奖清单及其代表作复印件。毕业三年内的博士,还应提供博士论文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冯利君电话:0571-86592725E-mail:xiaofeng271@126.com;地址:杭州市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光华法学院邮政编码:3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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