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3、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和工作经历放宽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法规处(市行政大楼624室(www.sdsgwy.com ),联系电话:88510652)。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
2、考试;
3、考察;
4、确定选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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