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企业培训中心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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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企业培训中心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身体健康。2.具有浙江省户籍的人员(以2013年10月1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3.18-40周岁(1972年10月14日至1995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5.哲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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