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察局)2013年商调1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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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察局)2013年商调1名人员

商调岗位及名额

莲都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财务会计兼文秘工作人员1名。

商调对象资格条件

1、商调的对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在原单位工作最低服务期限已满;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具有2年以上从事单位财会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和文字写作水平;

5、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商调程序

1、报名。报名者应携带《丽水市莲都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 2013年 9月6日— 9月11日。

2、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对象是否符合商调资格条件,并审核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3、笔试。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统一集中笔试。笔试注重对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面试。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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