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对象和范围
1.选拔范围:凡在我市(含在金中央、省属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各类专业人员,均可参加第8批金华市拔尖人才的选拔。
2.选拔对象:在科学研究、科技管理、经营管理、社会管理、工程技术、工农业生产、教育体育、医疗卫生、新闻宣传、文化艺术、金融法律、通信电力等各行各业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专业人员。
3.选拔名额:本次拔尖人才选拔总名额50人左右,其中在金中央、省属单位名额单列。
选拔条件
金华市拔尖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创业创新意识强,近年来专业技术成果或工作业绩突出,在各自专业领域起到带头人或领军人物作用,年龄一般距法定退休时间不少于三年,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专业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发明创造,具有显著的应用成效或应用前景;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
2.在科技管理、经营管理领域运用现代管理理念,采取重大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综合管理水平处于省内同行业先进行列,重诚守信,社会责任感强,业内口碑良好。
3.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积极研究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并取得较大成果,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4.其他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中作出重大贡献,被社会和同行公认,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第8批金华市拔尖人才选拔的具体程序是:
1.公告。在市级新闻媒体和金华双龙英才网(www.slplan.cn)、(www.sdsgwy.com)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公告选拔范围、对象、条件、方法、程序和结果,提高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2.推荐。可由所在单位、学术团体推荐,也可由本人自荐。推荐工作由各地各有关单位负责。各县(市、区)组织部门会同人力社保、科技等部门负责本区域具体推荐工作;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具体推荐工作。
被推荐对象要求提供《第8批金华市拔尖人才推荐表
3.初审。上报的推荐材料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对上报材料涉及的科研成果、荣誉称号、专利情况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初审建议名单。
4.专业评审。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外地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专业技术评审,提出评审入围名单。
选拔的时间和要求
选拔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8月~11月。9月底前将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报金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咨询联系电话:82469140、8270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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