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计划
2013年全市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
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依法行政,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新录用人员未满二年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二年的;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二)具体的职位资格条件: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是江山市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市公务员也可报考事业单位选调岗位,但录用后,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具体选调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 年9月4日。
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www.sdsgwy.com)。
3、报名时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近照2张。缴纳考务费每人每门40元。4、报名方式为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两种。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市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汇总填表后统一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4日;个人自荐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填写《2013年江山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5、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才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实际选调职位数,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面试成绩)÷2。按照实际选调职位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共同组织考察。
2013年江山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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