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5年7月按考试计划考完规定课程的专科考生,毕业登记时间为2005年9月5日至9月16日(双休日不办公)。登记时请出示所有单科合格证及准考证。
2、登记后,请于2005年11月23日至11月28日(双休日不办公)到登记处领取表格办理毕业手续。界时请按要求上交所有单科合格证、准考证以及相关的转考、免考材料,上机考核成绩、生产实践成绩等。而护理、临床、预防、中医、中药、药学等专业的考生要上交实习合格证。
3、毕业证的照片采用考生新准考证(考号为12位数)上的照片。①已持有新准考证的毕业考生,如对现在使用的准考证上照片不满意的,请向毕业登记处申请,可在11月23日至12月1日(双休日除外)时重新照相;②无新准考证的毕业考生,要按要求重新照相换新准考证。
4、毕业考生在报名时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如有与现在使用的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不一致的,请务必向毕业登记处申请更改,如不申请将无法办理毕业证。
5、工作单位在市属各县(柳江、柳城、鹿寨、融安、融水、三江)的考生可选择到各县办理毕业证,但各县不办理毕业登记,请于11月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县办理即可。
6、本科毕业生请在完成论文答辩后进行登记。办证时要上交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办好本科毕业证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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