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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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见2013年温州市泰顺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报考条件(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二)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常住户籍或者泰顺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籍(户口落户我县时间截止至2013年8月26日);非泰顺常住户籍人员,其配偶具有泰顺常住户籍的,也可以报考;(三)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参阅附件1。各岗位报考专业审查办法参阅附件2;(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乡镇、县直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事业其他员岗位,限2007、2008、2009、2010年泰顺县选聘到村任职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现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报考(即限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对象,任职时间计算至2013年8月26日)。我县范围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4、资格初审与缴费:资格初审在报名时同步进行,重点就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合计80元收取。参 加报名和资格初审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有:报考者已填写报名信息的《2013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3年温州市泰顺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013年温州市泰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3年温州市泰顺县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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