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卫生监督所2013年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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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卫生监督所2013年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

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温州市户籍的人员招聘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愿意从事卫生监督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鹿城区卫生监督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至9日(上午8:30-11:30、14:00-17:30)。

(三)报名地点: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县后巷36号)三楼办公室(www.sdsgwy.com)。联系电话:88272307。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复印件

(五)报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材料,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鹿城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表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填写《鹿城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表

2、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和聘用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拟聘用岗位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加分。法律、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卫生监督、文秘和计算机专业以及具备C1驾驶证的可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联系电话:8827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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