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凡取得自考本科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者,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二、申请办法
1)论文答辩的申请手续每年进行两次,上半年5月份,下半年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2)在办理申请手续期间内,考生持以下证明材料向市自考办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如实填写《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
①准考证
②全部的单科合格证(如有免考课程,还须有免考合格证)
③四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相片
3)办理登记手续须申报本人的论文题目。论文题目由市自考办公布,申请人自行选择。
三、论文写作及答辩
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后,申请人即进入论文写作及答辩阶段。论文答辩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主考院校负责组织安排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主动与主考院校联系。
四、毕业论文成绩的查询办法
论文答辩成绩由市自考办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南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nnzsks.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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