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
2014年下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日程
11月20日—21日,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培训。培训地点:贵州师范大学网络中心,培训对象: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具体办理毕业审核工作人员一人。
11月24日—12月14日,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受理考生毕业申请,并对考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
12月15日—19日,在省招生考试院组织集中复审工作。
12月22日—31日,省招生考试院对复审合格的毕业生的材料进行复核归类整理、打印毕业证书及相关名册。
2015年1月上旬,主考学校对毕业证副署印章。
2015年1月中下旬,主考院校毕业证书盖章返还后,省招生考试院按办证上报单位对证书分发造册;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到省招生考试院领取经学信网验证后能注册的毕业证及相关材料。
二、毕业审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技能等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3.课程免考、替换及转考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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