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相关或相近,法律、土木建筑、石油化工、文秘等专业优先;
(三)年龄在18岁至28周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5日至7月15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网上预报名
将《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征招文职人员网上预报名表
2.资格验证
通过预报名的人员请于7月16日到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五楼政治处干部科进行资格验证,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文职人员报名表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验证的一律不通过,初审通过后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的具体安排将在金华人才网上进行公告,并进行短信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公文写作、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及名单在金华人才网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2346号
邮编:321000
联系部门: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干部科
联系人:龚斌峰
联系电话:0579-82190103QQ:284916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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