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工业技术研究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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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工业技术研究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浙江省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工业技术研究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方向、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

注: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5月16日

2、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方式: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

(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

(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

(3)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4)单位出具的从事有关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和劳动合同或企(事)业社保交费凭据扫描件。

报名方法:请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我单位网站招聘系统投递简历和相关材料(http://hr.nimte.ac.cn/jobview.asp?id=230)(http://www.sdsgwy.com)

3、资格初审

我所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认定此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经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同意,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本次招聘信息将同期在中国科学院网站http://www.cas.cn/、中华英才网http://quanguo.chinahr.com/网站上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由我所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所人力资源部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上述)应聘材料原件到我所人力资源部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2、面试

对科研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以往工作经历、科技业绩(创新与价值)、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对国内外该学科领域的了解、对研究所科研环境的要求;以及报考者本人的思路与表达能力、团队意识与协调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主动性、精力与体力等。

对管理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背景、以往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与奖励、对应聘岗位的认识程度、知识水平与管理能力、服务意识与工作主动性、工作协调能力、思路与表达能力、责任感与全局观念、道德观念、精力与体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我所网站上公布,并由我所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体检。

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519号,邮编:315201

网址:www.nimte.ac.cn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和咨询电话:0574—86382273

联系人: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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