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宁波海曙区柳汀街398号306室,电话:0574-87161237,87115158,联系人:赵老师;E-mail:zhaoliwen220@126.com,www.sdsgwy.com。3、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好《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邮件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初审。向应聘者现场说明(或邮件回复)资格审查或初审未通过的理由。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本招聘公告将同期在宁波市农业局网站(http://nyj.ningbo.gov.cn,http://www.sdsgwy.com)、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网站(http://www.nbnjtg.gov.cn)上发布。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和考试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网站上公布,同时将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该考生。请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考试前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职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市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
1、职业能力测试
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照参加测试。
根据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网站上公布。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对通过邮件形式报名且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出现的空缺入围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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