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嘉兴市宏兴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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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嘉兴市宏兴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

2013年浙江省嘉兴市宏兴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

招聘范围1、嘉兴市(含五县市二区)户籍人员(以2013年4月1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嘉兴市(含五县市二区)生源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3、研究生毕业,并且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户口不限。招聘岗位及人数幼儿教师3名。招聘条件和资格(一)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高尚师德;2、具有较好的口语、书面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教育与科研能力。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市、区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二)报考资格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1)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3年4月1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具有幼儿园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考试。考试内容由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试讲)两部分组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得出总成绩。笔试、面试由市妇女联合会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5、体检。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在前面。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由市妇女联合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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