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聘7名高层次人才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13年10月31日。
2、报名办法:登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点击“人才招聘”,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rsc@mail.zjpc.net.cn,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初审: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时在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上(http://www.cjob.gov.cn/index.htmlhttp://www.sdsgwy.com/)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形式包括“单独面试”或“试讲+面试”两种形式。招聘条件为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招聘条件为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起点的岗位,学校定期组织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劳动(聘用)合同、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教学、科研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由人事处电话通知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面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http://www.sdsgwy.com/)上公布。
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804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2717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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