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7日至8月6日(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17时;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1)、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电话:0574-87956168、87956181,联系人:傅老师;张老师;
(2)、宁波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电话:0574-87956270,联系人:潘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或宁波人事编制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http://www.sdsgwy.com/(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或社保交费凭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2年8月23日前至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局根据行业、专业特点,特别是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确定,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结束后,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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