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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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浙江省宁波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 8日(上午9-11:30点,下午2:30-5点);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海曙区长春路10号 ,电话:0574-87302743,联系人:龚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市建设档案网(http://www.nbcd.gov.cn/)http://www.sdsgwy.com/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从事财务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8月10日在宁波市建设档案网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2年8月15日前到宁波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局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上午9时,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市建设档案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公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宁波市建设档案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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