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热爱学生,具有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基本素养;
(三)身体、心理健康。
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7月21日—23日,温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501室。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者将以短信或在温州教育网上公布的形式告知。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不开考。
考录程序
(一)组织考核
1.笔试。
时间:7月24日(周二)下午3:00—5:30到市教育局10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7月25日(周三)下午3:30—5:30分专业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报考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统一进行以《特殊教育学
2.教师岗位采取上课、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权重分别为60%、40%;非教师岗位采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权重分别为40%、60%。具体考核方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轮考核总分设最低控制线为70分,即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
(二)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三)体检、政审
入围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政审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负。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规定要求、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直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 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属于教师岗位的,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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