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52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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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52名工作人员

浙江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52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与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8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2、舟山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2年6月18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学历证书)或舟山市生源地的应历届毕业生,招考计划中另有户籍规定的除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

3、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2012年6月18日前在各类企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经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4室(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西楼214室)http://www.sdsgwy.com/,咨询电话:3012510,3059260。

3、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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