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警察学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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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图)

目 录

一、浙江警察学院概况

二、2012年招生专业(方向)介绍

三、学制待遇

四、2012年招生生源计划

五、2012年招生考试办法

六、报考条件

七、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须知

八、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与方法

九、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体能测试加试项目评分标准及办法

一、浙江警察学院概况

浙江警察学院前身是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察学院。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院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公安人才培养特色。建校以来,学院已为浙江省和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了全日制毕业生2万余人,培训在职民警8万余人次,被誉为浙江警官的摇篮。

学院坐落在杭州钱塘江南岸滨江高教园内,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学院拥有先进的室内实弹射击靶场、汽车驾驶训练场和游泳池、攀登楼、障碍训练场、模拟室内现场、模拟审讯室等公安实战技能训练场馆,有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侦查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与培养现代警察相适应的DNA鉴定、扫描电镜检验、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声纹鉴定、测谎、指纹计算机自动识别、交通控制与交通事故处理等实验室,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教学科研设施完备。学院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84.3万册。

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富有特色,现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方向)、经济犯罪侦查、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等9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拥有1个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重点建设专业,1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学院建有浙江省刑事犯罪学会、浙江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和警务科技研究中心、公安理论研究中心,并设立了交通管理等12个专业研究所。学院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公安实践经验丰富、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当代中国公安科学家刘耀,当代美国著名的法庭科学家李昌钰博士等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为特聘教授、名誉教授;聘请了一大批来自公安实战部门的业务骨干为兼职教官和驻校教官。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每年举行“警察与科学”国际论坛;与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多个国家地区的大学和警察培训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每年有几十名学生被选送到国外的大学学习并获得学位。

学院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校的方针,实行警务化管理。着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职业品质优良、专业基础扎实、警务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公安高级专门人才。学院面向公安一线,密切校局合作,强化实践教学,注重能力培养。学生在校期间,除了学习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外,还需掌握擒拿格斗、射击、驾驶等警务技能,接受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深入公安实战部门和社会开展警务实践与社会实践。

二、2012年招生专业(方向)介绍

学生入学后按公安类进行通识课教学后,再按有关公安专业和专业方向培养。

1.治安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明的纪律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掌握治安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公共管理、依法行政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具有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警务实战技能,能够在公安系统从事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预防与控制违法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公安行政法学、犯罪心理学、治安公共管理学、治安基层基础、治安秩序管理、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户政与人口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治安案件查处、治安行政强制、安全技术防范、保卫学、出入境管理、涉外警务与执法合作、擒敌、射击、查缉战术、汽车驾驶等。

治安学专业同时开设公安法制方向

公安法制专业方向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公安法律和相关政策,掌握法学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公安法制实务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能在国家机关,特别是在公安机关和法律服务机关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方向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刑事侦查学概论、刑事技术总论、治安管理学概论、法律文书、法律逻辑、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含商法)、国际法学、公安执法实务研判、擒敌、射击、查缉战术、汽车驾驶等。

2.涉外警务专业

本专业依托国家级“国际警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采取“以中外合作、校局合作为培养方式,以国际化师资团队为保障,以国内外警务实习基地为平台,构建宽厚基础、注重学科交叉的课程体系和双导师制下的双学位培养方案”的全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系统掌握国际警务合作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拥有较高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以及警务专业英语知识背景,具有从事国际警务合作实际工作所需的动手能力和初步研究能力,适应公安机关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的公安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学制4年,采取“2+1+1”培养模式:即学生前两年在国内接受基础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学习,在第2学年由外教讲授部分专业课程;第3年通过托福考试选拔部分学生赴美国山姆·休斯顿州立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习一年; 第4年赴公安机关实习。学生修满学分并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可获“双学位”。 另有部分同学赴韩国等国家留学一年。

主要课程:国际法(双语)、治安管理学、刑事侦查学、禁毒实务、出入境管理、涉外警务与执法合作(双语)、联合国维和概况(双语)、刑事司法概论(英)、犯罪学(英)、警察体制与警务实践(英)、刑事司法研究方法(英)、刑事司法比较(英)、有组织犯罪(英)等。

3.侦查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奉献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工作、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文理兼收,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治安管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行政法、犯罪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案件侦查、侦查情报学、侦查心理学、痕迹学、刑事图像技术、文件检验、刑事化验、法医学、侦查讯问学、擒敌、射击、查缉战术、汽车驾驶等。

侦查学专业同时开设公安情报专业方向。

公安情报专业方向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系统掌握公安文秘、传播、情报工作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公安文秘、传播、情报实际工作需要的动手能力和初步研究能力,适应基层公安机关文秘、情报部门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公安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方向文理兼收,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公安情报收集、管理,情报主导警务(双语),公安情报分析,公安情报信息系统,文秘写作,新闻发言人理论与实践,秘书实务等。

4.经济犯罪侦查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掌握警务实战技能,全面掌握经济犯罪侦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符合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和经济犯罪预防与控制工作需要,在公安机关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文理兼收,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治安管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行政法、经侦总论、会计资料勘查、走私犯罪侦查、金融犯罪侦查、涉税犯罪侦查、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市场犯罪侦查、公司犯罪侦查以及经侦综合训练、擒敌、射击、查缉战术、汽车驾驶等,其中公司企业犯罪案件侦查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5.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科学、人文素养及职业道德,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与时俱进的意识;全面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能在公安、司法等部门从事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及刑事图像技术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限招理工类考生,学制4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刑事侦查学、犯罪现场勘查、刑事摄影、视频侦查技术、刑事图像处理、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学、枪弹痕迹学、文件检验学、法医学、理化检验、物证鉴识、擒敌、射击、查缉战术、汽车驾驶等。

6.交通管理工程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明的纪律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道路交通管理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具有科学管理和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警务实战技能、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各级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领域从事车辆管理、道路交通指挥与控制、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工程设施、智能交通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限招理工类考生,学制4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普通物理、交通心理学、道路交通管理导论、汽车构造和汽车理论、道路交通控制学、交通工程学、交通规划与组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与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鉴定技术、智能交通、擒敌、射击、查缉战术、汽车驾驶等,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安全与执法方向)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从业道德和警察素养;热爱“网络警察”工作岗位、为维护信息网络安全、打击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而积极工作;系统掌握本专业方向所需的计算机科学和信息网络安全维护基础理论;具备从事计算机网络安全监管维护、涉机涉网犯罪侦查防范、电子证据检验鉴定基本知识技能以及开展科学研究初步能力的为公安机关所欢迎的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

本专业限招理科考生,学制4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公安行政法学、治安管理学、刑事侦查学、刑事技术概论、计算机组成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操作系统原理、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应用、脚本语言与web程序设计、信息安全技术、网络监察管理、计算机取证技术、黑客防御基础、数据恢复技术、犯罪现场重建、擒敌、射击、查缉战术等。

8.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政治可靠,技能熟练,作风过硬,体魄强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开拓创新精神,系统掌握预防处理各类突发案件和事件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适应各种条件下特种警察执法战斗的需要,具备特种战斗能力,能处置社会各类突发性(防暴处突)案件的公安特警专业高素质应用型、实战型人才。

本专业文理兼收,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治安管理学、刑法与刑诉法学、体能、抢险救护、地形学、犯罪心理学、汽车驾驶、查缉战术、警察执法战斗法规、反恐防暴概论、危机管理(谈判)、抓捕技能、轻武器射击、越障技术(障碍、攀登等)、搜爆与排爆、特种战术、反劫持战术、特种驾驶、警务战术指挥、群体性案件处置、战术综合演练(野外生存)等。

三、学制待遇

浙江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学制4年。学生入学后,应自觉服从严格的警务化管理,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学院对学生实行综合淘汰制。学生在校期间,着制式服装,实行奖学金制度,学杂费、住宿费等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生毕业前,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面向社会录用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以及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与程序,择优录用。

四、浙江警察学院2012年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2012年浙江警察学院招生1

五、2012年招生考试办法

2012年,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警察素质要求,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浙江警察学院在高考前组织的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

浙江警察学院继续采取高考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计分办法录取新生,其中高考成绩占85%,体能测试成绩占15%,两项相加为综合成绩,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相关要求,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5%+体能测试成绩×K×15%(K为转换系数,第一批招生K值为2.7,第二批招生K值为2.5)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不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其他类政策加分先将可加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总分上,然后按照综合成绩计算折合成综合成绩。

先划定全省统招计划分数线,后划定分市招生计划分数线。

(一)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和地点:汇款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至4月19日;汇款报名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3。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4月19日;现场报名地点:浙江警察学院院内南综合楼大厅。

2.报名方法:凡志愿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并在4月10日至4月19日期间,凭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办理报名手续;对因户口迁移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以凭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办理报名手续;也可以通过汇款函报方式,向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报名。报名费130元。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式样详见第9页。汇款单中,汇款人姓名栏填写考生本人姓名;汇款单附言栏填写考生的高考报名序号;汇款人联系电话填写考生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汇款单(邮汇固定格式式样)

PB汇01

请注意阅读凭证背面的“客户须知”。

客户填写内容不作为凭证要素,所有记录以客户签字确认的邮局打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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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体能测试的合格成绩为180分(含180分)。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的考生,须在面试中表明意向,上述3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须达到240分以上,并需在5月12日中午12:0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加试体能立定三级跳、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4米往返摸点跑3个项目,同时缴纳加试报名费130元。

立定三级跳、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4米往返摸点跑3个项目的成绩只是连同前3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成绩一起,作为确定填报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志愿资格线的依据,不计入考生录取综合总成绩。

体能测试结束后,对于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6个项目(含加试的3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按1:4的比例单独确定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填报该专业,分数线和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名单将在浙江警察学院有关网站公布。

考生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时间:

在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期间,学校在杭州火车站(城站)备有专车候接考生。考生若自行前往学校,从城站火车站出发,可乘坐115、116路;从火车南站出发,可乘坐706路;从汽车南站出发,可乘坐566路。乘坐各路公共汽车至相应车站等待免费接送车(免费接送车途径安五房—楼下里—滨康路火炬大道口—滨康西路—公交南环路口—浦沿路滨文路口)乘至浦沿路滨文路口站下车。

学校有不同档次的招待所供考生选择住宿。

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的住宿、交通等一切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三)填报志愿

凡文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上线,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如报考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必须填为第一专业志愿,否则无效。

艺术、体育与公安志愿不能兼报。

(四)录取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考,且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成绩合格。

凡符合报考浙江警察学院招生条件的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分别在各批中提前投档。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录取中:涉外警务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120分以上;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体能成绩290分以上者优先录取。各专业录取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校招生同类分数线。录取的新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由学校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同批专业录取顺序:先进行面向全省统招专业录取,后进行分市计划录取。全省统招专业按照1:1.1投档,学院按计划录取后,未录取的考生如果填报了分市计划专业志愿,且上相应设区市分数线,则参加分市计划的录取。 分市计划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3个月内发现凡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六、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

(三)符合浙江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已经在浙江省户口所在地参加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五)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为过于肥胖,对过于肥胖的考生严格控制);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六)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七、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须知

1.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高考报名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

2.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等场地内严禁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3.体能测试当天,考生必须凭《心理、体能测试证

4.100米测试,采用蹲踞式起跑,可以穿钉鞋(钉长不超过9毫米的塑胶跑道专用钉鞋),使用起跑器。每个考生只允许跑一次,起跑时若三次抢跑,取消资格。

5.800米、1000米测试,采用站立式起跑,不允许穿钉鞋,并采用不分道方法测试。

6.铅球测试,男子、女子的铅球重量分别为5公斤和4公斤。考生须站在投掷圈内开始推掷,可以滑步或原地推掷,铅球应抵住或靠近下颌,从肩部单手推出,在推球过程中持球手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铅球不得置于肩轴线后方,不允许使用任何对考生在投掷时有帮助的装置,如用带子将两个或更多手指捆在一起,不得在手上使用绷带、胶布及手套等。考生进入投掷圈内,开始推掷后,如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圈外地面,或触及铁圈和抵趾板上面,或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将球推出,均为1次失败,不计成绩。考生在铅球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离开时最先接触到的铁圈上沿或圈外地面必须是完全在圈外白线的后半圈。考生每人均可连续推掷3次,以3次中最好的1次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7. 4米往返摸点跑测试

场地设置:画50公分长,5公分宽的两条平行线,间距4米,中间再画一条中心线,紧贴两边线各放一矿泉水瓶。

测试方法:从中心线出发,在距离4米的两条线内往返5次,每移动到一侧边线用手推倒线外侧的矿泉水瓶,共需推倒10次,中间若有1次没有推倒,视为失败。每人连续做3次,以成绩好者作为最终决定成绩。

8.立定三级跳测试

立定三级跳测试穿胶鞋,在指定起跳线后向前双脚起跳,单脚落地后接跨步跳,再接跳跃双脚落地,以距离远近记录成绩,全过程中摆动腿不得着地。每人连续做3次,以3次中最好1次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9.引体向上测试

双手正握单杠,双臂伸直身体悬垂开始,双臂屈臂上拉,下颚过扛,连续进行,不得借助任何外力。每人做2次,以成绩好者作为最终决定成绩。

10.1分钟仰卧起坐测试

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双手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工作人员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1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如发现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每人做2次,以成绩好者作为最终决定成绩。

11.体能测试合格成绩为180分(含1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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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每个项目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应及时查看自己的成绩,若有疑问应立即向测试工作人员提出。

13.体能测试中,若有舞弊行为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八、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与方法

评分方法:

(1) 测试成绩超过评分表上限者,以该项目最高分计;测试成绩低于30分以下者,以零分计。

(2) 测试项目成绩低于某分值的成绩,但高于下面分值的成绩时,则按下面分值计分。

九、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体能测试加试项目评分标准及方法

评分方法:

(1) 测试成绩超过评分表上限者,以该项目最高分计;测试成绩低于60分以下者,以零分计。

(2) 测试项目成绩低于某分值的成绩,但高于下面分值的成绩时,则按下面分值计分。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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