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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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丽水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1年9月3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93年9月30日至1975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3.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

招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开考。

(二)考试。实行百分制。听打测试占35%,看打测试占15%,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汇总计算总成绩。

1.听打测试:听打满80字/分(拟现场播放材料,包括标点)得10分,否则不得分,每多打1个字加1分;每错1个百分点(四舍五入后计算)扣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5分。

2.看打测试:看打满80字/分得5分,否则不得分,每多打满3个字加1分;每错1个百分点(四舍五入后计算)扣1分。本项最高分为15分。

正确率=已打对的字数÷实打总字数。

3.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申论

4.面试。根据前三项折合成绩(听打测试成绩+看打测试成绩+笔试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莲都区人民法院0578-22641332264167

监督电话:0578-2271516

相关附件下载:附表1:丽水市莲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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