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卫生系统2010年7月公开招聘专技人员职位表
附件:
录用
考察合格的列为录用对象。卫生局统招岗位由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选择招聘单位。录用对象必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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