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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2010年5月30日-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鄞州区教育局(鄞州中心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行政楼A楼,可乘坐公交902、633、627、623、526、359、107、108、109、103、101、177、166至鄞州区政府站或华茂外国语学校站下车)。
因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鄞州区教育局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此次计划考试录用教师34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专业)、人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年龄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历届毕业生年龄要求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学历要求
报考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还须取得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要求
报考职位必须专业对口或具有专业对口的教师资格证书(见附件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专业相近职位);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育局确定。
(四)生源、户籍和其他要求
要求鄞州区(含东钱湖、梅墟,下同)、江东区生源或户籍(即高校入学前户籍在鄞州、江东,或现户籍在鄞州、江东,不含在鄞州、江东高校就学落户的,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鄞州区教育局管辖的中小学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户籍以报名开始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六)部分可放宽报名条件的情况
1、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放宽生源和户籍,允许历届生报考(对教师资格证书及鄞州区教育局管辖的中小学任非事业编制教师两条不做要求)。
①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师范类毕业生,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②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师范类校级优秀毕业生;
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的校级优秀毕业生;
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其中符合②、③、④条件的考生,不限生源和户籍。
2、以下职位对户籍、生源或学历进行放宽,允许历届生报考(对教师资格证书及鄞州区教育局管辖的中小学任非事业编制教师两条不做要求)。
①计算机、艺术设计、应用电子、金融学科,放宽到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
②地理学科放宽到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③机械1、机械2、服务外包、动漫、烹饪、舞蹈、轨道交通学科不限生源和户籍。
④烹饪学科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学历可放宽到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舞蹈学科取得中国舞蹈考级七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学历可放宽到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3、机械、艺术设计、汽修三学科实习指导教师条件详见附件3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30日-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鄞州区教育局(鄞州中心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行政楼A楼,可乘坐公交902、633、627、623、526、359、107、108、109、103、101、177、166至鄞州区政府站或华茂外国语学校站下车)。
3、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从鄞州区教育网、人事编制网上下载《2010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第三批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4、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1所学校1个职位。
报名结束后,统计各职位报名人数。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其中地理、动漫、烹饪、舞蹈、轨道交通专业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不足2:1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教育和人事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布。
四、初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初试(小学数学除外)。
初试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初试采取试教或说课的形式,百分制。部分职教教师职位(艺术设计、机械1、机械2、应用电子、动漫、烹饪、舞蹈、机械实习指导、艺术设计实习指导、汽修实习指导)以及计算机、音乐、体育职位另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实际操作的形式,百分制。
报考者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初试(部分职位还需进行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由招聘学校通知。若参加初试的人数与指标数不足3: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报考指标,报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根据初试成绩(须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按初试成绩×10%+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指标数1:6的比例(不足1:6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对象。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教育和人事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布。初试、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前3天在鄞州人事编制网(www.nbyzrs.gov.cn)和鄞州教育网(www.yzjy.gov.cn)公布。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百分制。笔试时间:初定于2010年6月1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到鄞州人事编制网通知公告栏以及鄞州教育网查询成绩。进入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初试的合成成绩(无技能测试的职位按初试成绩×10%+笔试成绩×50%计算,须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按初试成绩×10%+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计算,小学数学职位按笔试成绩×5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指标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在鄞州人事编制网和鄞州教科网公布。
六、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的淘汰。面试结束后合成总成绩。按初试成绩的10%,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其中须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按初试成绩的10%,技能测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30%合成总成绩。小学数学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取至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九、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区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再聘用。
录用工作设咨询电话:
87525740(鄞州区教育局)
87525419(鄞州区人事局)
监督电话:87525417、96178。
附件:1、2010学年鄞州区教育局第三批招聘教师需求表
2、招聘职位及报考专业要求
3、2010学年鄞州区教育局第三批招聘实习指导
教师职业要求
4、2010学年鄞州区教育局第三批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5.报名材料清单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0学年鄞州区教育局第三批招聘教师需求表
附件2:
招聘职位及报考专业要求
附件3:2010学年鄞州区教育局第三批招聘实习指导教师职位要求
2010学年鄞州区教育局第三批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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