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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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2010年3月27日--28日9:00--16:00到拱墅区政府食堂(台州路1号)现场报名。

因区属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3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详见《2010年杭州市拱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单位共计23家,其中部委办局14家,镇、街道9家。报名人数未达到录用指标3:1时,所招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一般为:

1、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杭州市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杭州市区常住户口(以2010年3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历届高校毕业生。

3、“211”大学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部分岗位对招聘对象放宽生源、户籍限制或者另有要求的,以《计划表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6、报考人员除了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职位还需符合各招聘岗位做出的具体规定(详见附表);

7、有关学历、学位要求,《计划表

8、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一般应与之相同或相符。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相近、相关专业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实际情况,并报人事局备案,按对同类情况报考人员一视同仁的原则进行审核。

9、部分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单位正式从事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经历。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实际发放工资记录为准。工作时间计算到2010年3月26日为止。

10.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1、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2、谢绝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报考(不含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2、组织报名与资格初审;3、交费;4、审核并在准考证上加盖有效公章;5、笔试;6、资格复审;7、面试;8、体检;9、考察;10、公示;11、录用。

四、考试形式、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1、笔试:笔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区人民法院司法保障服务中心加测电脑操作技能测试。

对报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考生,符合招聘条件、在本区镇、街道所属社区(村)工作满2年的社区工作者,笔试加2分;工作满3年以上的,加3分。凭序列号报名加分。

2、面试:面试由拱墅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根据录用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前,区人事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为50:50(区人民法院司法保障服务中心笔试成绩由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和电脑技能测试成绩相加×0.5),所有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如按上述办法仍出现并列时,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3、时间:笔试定在4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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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地点为:拱墅区人才网,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事局会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报到证办理录用报到手续,不能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其他人员凭合同解除证明、失业证明等办理报到手续。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七、报名事项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2010年3月27日--28日9:00--16:00到拱墅区政府食堂(台州路1号)现场报名。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岗位以上无效),报考者可事先在拱墅人才网上下载《报名表

报名时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为:

1、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原籍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报考人员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此外,历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失业人员出具解聘证明或失业证;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需有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其它证明、证件。

联系电话:88259666(双休日除外)。

网络查询:拱墅区人才网。

八、本公告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2010杭州市拱墅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报名表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岗位以上无效),报考者可事先在拱墅人才网上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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