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优秀人才的引进渠道,经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及少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实施首批招聘,采取适当简化招聘程序的方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数
初中语文教师2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科学教师4名,小学数学教师1名,小学美术教师1名,小学心理学教师1名。
二、报名条件
2010届毕业生,专业对口,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浙师大5%学子英才毕业生(二本院校及以上毕业生)。
三、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在宁波市教育人事网、东方英才网、江东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招录各环节结果在江东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随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的3倍,则酌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3、考试:考试形式包括教学能力考核与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教学能力考核占60分,面试占40分。考试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4、体检: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不足1︰2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
5、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6、录用:根据管理权限,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东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天,七天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录用人选。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5:00。
3、报名地点:江东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宁波市江东舟孟南路80号)。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随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寸近照1张。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如实填写好《江东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六、其他事项
1、在录用过程中,应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选拔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报考者有不符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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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应届 非师范类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不再聘用。
3、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4、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江东教育信息网()。
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4— 87847617;
举报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574—87740856。
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
200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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