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9月中旬启动以来,各项环节已基本完成,并由龙子湖区教育局下文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现已进入证书发放阶段。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面向社会认定具备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统一于12月5日到龙子湖区教育局政秘科领取。
申报人员在领取证书及申报资料时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领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本人转交至个人所在单位,由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存入申报人员人事档案。
联系电话:0552-304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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