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凡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须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于2014年10月11日8:00-12:00、14:30-17:30和10月12日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到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合肥市屯溪路528号金环大厦18楼,电话:0551-63623549,63623551)办理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www.sdsgwy.com。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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