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内容与标准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
考察对象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符合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2、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
3、受到开除党、团籍处分的,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5、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6、组织或者参与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7、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8、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9、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10、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1、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1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www.sdsgwy.com。
考察要求
本次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察报告有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时间安排
考察工作须于8月30日前完成,并将考察材料和考察对象需提供的材料(附后)于9月1日前报送县人社局四楼404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8158075)。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招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制定细致的实施方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确保考察、资格复审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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