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计划
市纪委监察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6名。其中,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及公、检、法系统选调案件检查人员3名;面向全市选调综合文字工作人员2名;面向全市组织人事部门选调组织人事工作人员1名。
选调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报考范围
全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中共党员(或无党派);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8月31日);
4、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综合文字职位有3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县区两办秘书,市直单位办公室、研究室从事文字工作)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可登录宿州纪检监察网、宿州先锋网和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填报《宿州市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和相关岗位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即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7日、28日、29日、9月1日
上午8:00 -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宿州市纪委干部室(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新区主楼511室)。
开考比例1:5,低于开考比例,核减职位数,同时通知被核减职位已报名人员。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考人员持《准考证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及时在网上发布(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35442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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