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
(一)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及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备良好的学习和沟通能力,能够承担岗位职责任务;具有敬业、团队合作精神及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有工作责任感,能够承受压力,力求不断创新;
(三)身体健康,能够长期从事省内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认证检查工作。
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合同管理,由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安徽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有关岗位工作。受聘后其工资待遇按中心聘用人员执行。
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启事。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ada.gov.cn)和合肥人才网(www.hfrc.cn)发布招聘启事。
2.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
3.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笔试资格。
4.专业笔试。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5.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主管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和中心专家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
6.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确定,并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数量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7.组织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8.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现实表现、工作经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9.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选,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10.由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将以下材料寄(送)到安徽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检测楼817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与乌鲁木齐路交口,邮政编码:230051,电话:0551-63710289,联系人:刘波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和外语证书复印件;
3.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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