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人员名单、统考笔试成绩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统考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专业测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8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组联处(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府政务中心大厦20楼,市内乘41路、111路、135路、145路到鱼花池站下)。
联系电话:0551-62999432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交纳专业测试费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1、试讲。考生随机抽取给定教材教学内容,封闭式备课60分钟。考生根据所写教案,进行20分钟无生授课。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教学内容、把握驾驭教材、实现教学目的、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
2、答辩。考生试讲结束后,考官对其提出有关问题,考生进行15分钟答辩。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内容
1、教育技术(300012):《多媒体技术应用
2、音乐表演(300013):《公共艺术(音乐篇)
3、工艺美术(300014):《公共艺术(美术篇)
(三)专业测试地点及要求
1、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磨店高教城淮海大道与大众路交口,乘301路公交车至梦溪小城站下)。
联系电话:0551-62729007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种类,于专业测试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请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于各专业测试日当天早上7:30前到达考试地点,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专业测试时间
教育技术(300012)
2014年9月13日
(1)备课:考生按照提供的《多媒体技术应用
(2)试讲: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行20分钟试讲。
(3)答辨:考生试讲结束后,考官对其提出有关问题,考生进行15分钟答辩。
工艺美术(300014)
2014年9月13日
(1)备课:考生按照提供的《公共艺术(美术篇)
(2) 试讲: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行20分钟试讲。
(3)答辨:考生试讲结束后,考官对其提出有关问题,考生进行15分钟答辩。
音乐表演(300013)
2014年9月14日
(1)备课:考生按照提供的《公共艺术(音乐篇)
(2)试讲: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行20分钟试讲。
(3)答辨:考生试讲结束后,考官对其提出有关问题,考生进行15分钟答辩。
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
成绩合成
(一)专业测试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按试讲成绩65%、答辩成绩35%的比例合成。
如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参加当日同一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仅有1人参加专业测试的招聘岗位,提前设定其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总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省委组织部、省残联网站和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网站上公布。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考察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551-62729007
监督电话:0551-62609436、62999468、62999429
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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