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40名。具体岗位另行公布。
招聘条件
(一)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认定出生年月日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二)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教师资格。
(三)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⑷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6)现役军人;(7)在编在职人员(含被公办幼儿园录用实行人事代理和人事代理不入编人员)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将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dtrsj.gov.cn)、当涂教育局网(www.ahdtjy.net)上统一发布。公示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3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共同负责,实行统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5日至7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教育局(太白路东段县职教中心院内)办公楼4楼会议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⑴报考人员须填写《资格审查表
⑵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认定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014年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考,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以大学专科学前教育教材为主。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加分: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加分材料,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3.面试
⑴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面试。
⑵面试形式、内容:一是撰写教学设计,二是测试教育教学基本技能,考察绘画、讲故事、弹唱等基本素质。现场撰写教学设计后抽签确定教育教学基本技能测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分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咨询电话:0555—6798771(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555—6748031、6748030(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5—6732715(县监察局)
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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