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工程类、旅游类和管理类等方面相关专业各1名。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属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985、211高校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40岁(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本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已正式录(聘)用人员不得报考;本县外已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人员要求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岗位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特长,进行双向选择。
招聘程序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石台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将及时联系并约定面谈时间。面谈时,引进对象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3、笔试。按照岗位特点,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对笔试通过人员,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地考察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安徽省石台县曙光西路8号A楼三楼
中共石台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邮政编码:245100
咨询电话:0566-6020461
传真电话:0566-60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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