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幼儿教师4名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与幼儿教师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及心理素质;(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幼教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招聘办法及步骤(一)发布信息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信息于2013年8月9日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网站和OA网发布公告。(二)报名:1、报名时间:2013年8月9日—1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16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2、报名地点:九华山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处教体科(管委会行政中心南楼211室)。联系电话:0566-2821156。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有效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反映本人学历、水平、能力的自荐材料1份,近期免冠照片二寸3张。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者需填写《九华山风景区公开招聘幼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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