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三)身体健康;(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法律专业或本县内村居“两委”干部报考本乡镇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7月2日。2、报名地点: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www.sdsgwy.com)。3、注意事项: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经历证明(村居“两委”干部需提供有效任职文件和所在乡镇党组织同意报考文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五张。4、缴纳笔试费45元。5、报名人数和职位招聘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2:1,报名数不足的,按照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6、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二)笔试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及写作。2、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三)面试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所报考职位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2、《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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