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检察院2012年招聘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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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检察院2012年招聘辅助人员

安徽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检察院2012年招聘辅助人员

招聘条件

(一)司法警察

应聘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5周岁以下(1987年 8 月 1日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二)书记员

应聘人员除符合《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工作经验或书记员专业毕业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司法警察和书记员: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工作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填表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周三)~10日(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民法院二楼大厅(市内乘14、23、27、902路公交车到包河区政府站下)。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若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2)报考人员均须填写《包河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2年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3)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2012年8月16日(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4)报名者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报名或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书记员岗位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汉字录入能力、司法警察岗位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60%(其中笔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与写作

(2)笔试时间:

8月18日(周六)上午8:30~10:00

2、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即进行技能测试;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下午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的内容如下:

(1)司法警察岗位。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参照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书记员岗位。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汉字录入能力,满分100分。

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成绩http://www.sdsgwy.com/。

3、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和技能测试的合成成绩 (笔试和技能测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 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 (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 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咨询电话: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0551-5352509、5352511

(二)查询网站: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bhrsj.baohe.gov.cn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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