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和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民办学校任教连续三学年及以上的或在公办学校临时代课连续三学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5、迎江区在职正式教师不得报考。区外在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要求报考者,笔试入围后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安排
1、报名登记:考生于2012年7月18日至7月22日8:00至18:00(双休日照常报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批准,相应取消或减少该招聘岗位数量,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8:00至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者于2012年7月29日8:00至18:00到迎江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领取《迎江区2012年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准考证
考试安排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科目为《综合知识
(1)《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为7月31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凡参加笔试人员,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3、面试: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采取无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教学科采取无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进行无生上课和答辩的,无生上课占80%,答辩占20%;进行无生上课和专业技能面试的,无生上课占30%,专业技能面试占70%。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分钟,成绩现场公布。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40分钟做准备。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如1:2进入面试的,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然后按照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如1:1进入面试的,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以上且经评委集体讨论提出同意聘用意见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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